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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 12月19日上午9時許,我國首例重大飛行事故案在伊春區法院公開宣判:被告人、機長齊全軍犯重大飛行事故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。
  2010年8月24日,河南航空哈爾濱至伊春VD8387客運航班在伊春墜毀,機上44人死亡、52人受傷,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30891萬元。
  飛行員違規操縱擅離崗位
  法院經審理查明,被告人齊全軍擔任機長執行這次飛行任務,朱建洲(事故中死亡)擔任副駕駛,二人均為首次執行伊春林都機場飛行任務。
  當天20時51分,飛機從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起飛,被告人齊全軍作為客運航班當班機長,違反航空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,在低於公司最低運行標準、未看見機場跑道的情況下,違規操縱飛機實施進近並著陸,致使飛機於21時38分墜毀。
  事故發生後,被告人齊全軍未履行機長職責擅自撤離飛機。機上幸存人員分別通過飛機左後艙門、駕駛艙左側滑動窗和機身壁板的兩處裂口逃生。
  法院認為,被告人齊全軍作為客運航班當班機長,違反航空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,致使飛機墜毀,其行為已構成重大飛行事故罪。依照刑法有關規定,黑龍江省伊春市伊春區人民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。宣判後,審判長問齊全軍是否上訴,齊全軍表示需要考慮一下再決定。
  幸存者承受多樣後遺症
  “你打開艙門,我們感謝你。可如果不打開艙門,我們一塊死了,也不遭這些罪。現在是孩子不好,大人也不好。”“難友”的一句話,讓張新海眼淚一下就流了下來。
  當年空難發生時,是張新海拼命打開後艙門,讓不少人幸免於難。然而,4年多過去了,伊春空難在許多幸存者記憶中揮之不去。
  許多幸存者至今還承受著難以名狀的痛苦。有的肺部纖維化,有的患上哮喘,有的則因受到驚嚇整夜難以入眠。
  “空難發生的時候,有的人渾身是火,高喊救救我,那撕心裂肺的聲音,到死我都忘不了。”空難幸存者陳國華說。一天,陳國華在電視上看到俄羅斯空難的新聞,一下子就暈了過去。
  問題機場等多原因致事故
  被告人齊全軍的辯護人、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起淮認為,伊春空難共有二十多個原因,屬於典型的“多因一果”。
  張起淮說,當時氣象條件不好,齊全軍沒有返航,與領導的要求有直接關係,因為飛機上有要客。據張起淮介紹,會見時,齊全軍曾說,他手裡有要客名單,下麵有領導在接機,返航對商業信譽有影響。
  不僅如此,張起淮認為,空難還存在諸多原因。如機場建設時存在很多問題,但迅速地“驗收合格”;空難發生時,兩名飛行管制員有一人不在崗。同時,因經費短缺,航空公司無資金培訓空姐救護技能;發生事故航班的空乘人員少配一人,安保和空姐還是新婚夫婦;航班機長和副駕駛都首飛伊春,卻未告知機場;飛行“特選包”未收到,危險地形警報儀雖開通了,可機組不知道等。“有這麼多問題,發生事故幾乎就是必然的。”張起淮說。  (原標題:“伊春空難”飛行員獲刑3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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