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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王正星
    本報訊 一女子因患糖尿病體型較胖,在醫生建議下,她嘗試通過胃空腸旁路手術來減肥。但沒想到術後不久,便突然出現意識喪失最終成植物人,後不治身亡。受害人家屬遂將醫院訴至法院,要求獲得賠償。7月30日,記者從洛陽瀍河區法院瞭解到,法院最終判令醫院方賠償受害人家屬各項損失共計46萬餘元。針對此案,法官提醒,減肥手術有風險,實施之前須三思。
  事件|女子做減肥手術喪命
  王女士生於1977年,因患糖尿病經常到洛陽市第三人民醫院就診,並認識了該醫院的田主任。因王女士體型較胖,田主任就多次建議她,做胃空腸旁路手術治療,該手術可以幫王減肥,減肥後會改變王的形象,甚至改變其人生。
  在田主任的勸說下,王女士最終接受了建議,通過胃空腸旁路手術治療減肥。在田主任安排下,王女士於2010年10月14日,以“發現高血糖3年,視物不清及發現尿蛋白1年,加重半月”為由,入住該醫院,行胃空腸旁路手術治療,以達到減肥目的。
  後經患者與家屬簽字同意,進行胃空腸流轉術,請外科會診後於10月19日轉普外科。2010年10月25日,在全身麻醉下,醫院開始給王女士行胃空腸流轉手術。但術後不久,王女士突然出現意識喪失,後轉入重症監護室,此後,王女士一直是植物人狀態。2012年3月29日,王女士病亡。
  訴訟|家屬獲賠46萬餘元
  事發後,王女士的母親認為:女兒的死完全是由於被告的醫療行為,違反醫療護理規範、常規,違反國家相關法律、法規造成的,被告應當為其過錯行為承擔全部責任。王女士的母親遂訴至法院,要求被告洛陽市第三人民醫院賠償其各種損失62萬餘元。
  面對原告的訴訟請求,被告洛陽市第三人民醫院則辯稱:患者入院後診斷明確,行胃空腸轉流手術無禁忌證,經患者及家屬知情同意,並經術前充分討論後進行手術,手術過程順利,無明顯損傷及出血,術後出現嚴重併發症後及時準確進行搶救。患者死亡結果與自身疾病存在一定因果關係。
 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經鑒定,洛陽市第三人民醫院的診療行為存在過失,該過失與被鑒定人王女士術後病情惡化,並最終死亡的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。法院最終判令被告洛陽市第三人民醫院支付原告醫療費、死亡賠償金、精神撫慰金、喪葬費等共計46萬餘元。
  提醒

  減肥術有風險實施須謹慎
  針對此案,有關專家認為:近年來,隨著人們的飲食結構和生活方式改變,肥胖人群逐年上升。很多因肥胖原因接踵而來的疾病困擾著人們,如心臟病、高血壓、糖尿病、高脂血等,不少減肥方法也應運而生。據瞭解,在醫學上,減肥有內科減肥方法和外科減肥方法之分。內科減肥方法一般指的是飲食控制、運動、藥物減肥、針灸減肥等綜合方法來達到減肥效果。外科減肥手術包括局部減肥手術和全身減肥手術。
  目前常見的外科減肥手術:胃旁路手術、胃內置水球減肥手術以及抽脂術等。王女士實施的胃空腸旁路手術,就是通過對胃腸道“重新裝修”,限制對食物攝入和減少吸收,達到減肥目的。但是手術都有一定的風險,有一定的適應人群。醫院給王女士實施的手術,對肥胖的2型糖尿病患者適合,可降低血糖,減少患者對降糖藥的依賴。但手術時間長,恢復時間慢,國內胃旁路減肥手術技術還不成熟,對醫生技術要求很高,只有外科技術純熟,才能提高該手術的成功率,降低手術併發症的發病可能。因此,提醒實施類似減肥手術的患者:減肥手術有風險,實施需謹慎。
(原標題:女子手術減肥喪命醫院被判賠償46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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